引发社会关注的“男子向海底捞锅底内小便”事件近日迎来新进展。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消息,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要求唐某、吴某及其父母在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海底捞赔礼道歉,并判令双方父母共同赔偿海底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20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此前通报,该事件发生于今年2月24日凌晨。外省市来沪人员唐某(17岁)、吴某(17岁)等人当晚在海底捞一包间内用餐,期间唐某与吴某在醉酒后先后站上餐桌向火锅内小便,吴某还将不雅视频上传网络。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事两名未成年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海底捞方面随后也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月12日,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唐某、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公司及上海某餐饮公司公开致歉。经济赔偿方面,唐某、吴某父母需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及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及上海相关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商誉损失200万元,并承担维权支出7万元,合计2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