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恶意下单引发的诉讼案件在江苏无锡发生。据了解,商家认为被告王某恶意下单、滥用退货权利,因此将他起诉至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此案成为了消费者诚信网购的一次警示,提醒人们遵守诚信原则,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事情始于2022年3月,王某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购买了无糖藕粉,总金额为109.82元。收货后,王某以藕粉配料表中碳水化合物含糖量高于国家标准、店铺存在虚假宣传为由申请退款,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网络购物平台调查后认为,店铺所售藕粉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驳回了王某的退款申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没有对店铺作出处理。
在退款申请被驳回后,王某并未罢休,恶意下单了原告商家的1209袋方便面。商家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恶意下单及滥用退货权利,因此将其诉至法院。
面对商家的诉讼,王某辩称自己的行为并非恶意,而是出于对商家产品质量的不满。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王某在购买藕粉并申请退款后,仍然继续在同一家店铺购买大量方便面,这一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了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正常关注范围。同时,王某在购买过程中并未与商家进行沟通,试图解决问题,而是直接选择了恶意下单,这一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对商家权益的侵害。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恶意下单及滥用退货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商家因恶意下单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
此案的审判结果为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提醒人们在网购时要遵循诚信原则,不要随意恶意下单、滥用退货权利。作为消费者,在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应当通过合法途径与商家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而不是采取恶意下单等方式进行报复。这样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商家的权益,也给自己带来了法律风险。
同时,此案也为商家提供了处理恶意下单问题的参考。商家在面对消费者恶意下单、滥用退货权利等行为时,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此外,商家也应加强对商品质量的把控,提高服务质量,以减少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不满,降低恶意下单的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