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一般在公司都是“机密”,不过合法么?日前,一则#小伙工资单被同事看到遭开除#的话题冲上热搜。
据九派新闻报道,在济南盒马鲜生工作的小郑,去年11月26月入职试用期,本来在2月25日将结束。
这是他的第一份工作,因此格外卖力,除了收银还干一些别人不愿做的脏活累活,包括杀鱼,面销营业额是店里最高的。
2月10日,小郑收到了公司发的电子工资单,但两天后被告知他向同事透露了工资信息,导致两人情绪不满,计划离职,此举泄露了公司机密,触犯底线,予以开除。
没什么经验的小郑“稀里糊涂”签字离职,但后来反应过来,认为公司并没有讲清楚有关规定的具体内容,自己的行为远不够“一级违规”,因此提出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撤销处罚,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小郑称,收到工资单当天,有同事看了他的手机,但不知道看了什么,而那位同事说只是偷看了一眼。
对此,盒马鲜生回应称,工资属于公司机密,员工手册等里有明确规定。对于小郑的工资信息是否是故意泄露,该工作人员未详细说明。
济南盒马鲜生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经过调查核实,小郑在职期间违反公司规定,属于一类违规,且当事人已经认可,未提出异议,沟通也有全程录音录像。
律师付建认为,《劳动法》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企业制定的工资保密协议,导致同工同酬不能横向比较,违背法律的基本精神,以泄露工资为由辞退员工,没有法律依据,可以申请仲裁或诉讼。
目前,济南历城区仲裁委员会已委托调解员,联系盒马进行庭前调解,针对小郑的仲裁诉求,“会积极推动相关方进行调解,并按照仲裁程序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随着越野滑雪女子30公里集体出发比赛结束,中国代表团结束了在本届北京冬奥会的全部比赛。最终,中国队摘得9枚金牌、4枚银牌、2枚铜牌,共15枚奖牌,金牌榜排名第3,仅次于挪威、德国,创造了历届冬奥会的最佳成绩。
其中,冰上项目获得4金1银1铜、雪上项目获得5金3银1铜,多项指标上均创造新的历史,圆满完成比赛任务。
中国代表团1980年在美国普莱西德湖首次参加冬奥会,1992年在阿尔贝维尔冬奥会首次获得奖牌,2002年在盐湖城冬奥会首次拿到金牌。
此前的最好成绩是2010年在温哥华冬奥会上,获得5金2银4铜共11枚奖牌,位列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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