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6日)“陈凯歌举报吐槽自己的UP主”一事登上热搜,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很多UP主都发文表示自己吐槽陈凯歌导演视频被陈凯歌举报了,而且让人不解的是,举报理由复制粘贴,前一个up主的标题套用到下一个。
有UP主吐槽:这也不是我的标题啊。
对此,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刚刚发布声明称,举报是事务所主动代陈凯歌进行的。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表示,此次举报未针对用户对陈凯歌导演作品的评价内容,而是针对用户发布的涉嫌对陈凯歌导演人身攻击的言论。
截至本声明发布时,陈凯歌导演未进一步委托本律师事务所启动诉讼维权程序。
陈凯歌作为一名专业导演,接受观众对其作品的批评性言论,不论表达方式系委婉抑或尖锐,陈凯歌导演均持包容态度。
但对于超出公众人物容忍义务范畴之人身攻击性言论,陈凯歌导演始终坚持“零容忍”之态度。
该律师事务所还强调:已接受特别委托,将持续关注此次事件的网络舆情,对继续就此事件发布涉嫌侵犯陈凯歌导演合法权益内容的相关主体,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今日,名为“陈凯歌举报吐槽自己的up主”的话题引起广泛热议,由此引致一些网络用户对陈凯歌导演产生质疑并发表负面性评价。
作为陈凯歌导演的常年法律服务单位,本律师事务所一直负责陈凯歌导演之舆情监测及人格权益维护工作,现就今日被发酵话题,特作出如下说明:
一、上述话题所涉及的投诉举报系本律师事务所主动代陈凯歌导演进行,该投诉未针对相关网络用户对陈凯歌导演作品的评价内容,而是针对相关网络用户所公然发布的涉嫌对陈凯歌导演人身攻击的言论。截至本声明发布时,陈凯歌导演未进一步委托本律师事务所启动诉讼维权程序。
二、陈凯歌导演作为一名专业导演,接受观众对其作品的一切评价,尤其针对其作品的批评性言论,不论表达方式系委婉抑或尖锐,陈凯歌导演均持包容态度,但对于超出公众人物容忍义务范畴之人身攻击性言论,陈凯歌导演始终坚持“零容忍”之态度。
三、本律师事务所已接受特别委托,将持续关注此次事件的网络舆情,对继续就此事件发布涉嫌侵犯陈凯歌导演合法权益内容的相关主体,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律师事务所受托向大家表示:感谢一直以来支持陈凯歌导演的朋友们,请多多关注陈凯歌导演作品,切勿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内容,保持理性之态度,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