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与徐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公布,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徐强在《法治日报》刊登声明,向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赔礼道歉,声明内容应事先经法院审核,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律师费等共计81000元。
案件概述:2019年10月5日被告在微博“午夜城醉”连续发布两篇诋毁原告公司、小米产品及法定代表人的微博,称“帮助收集军事机密”“贿赂军队”“雷汉奸”等。
法院认为其无事实依据,对原告构成诽谤,该言论在网络上发布并传播,降低了原告的社会声誉,给原告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被告应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被告认可发表了涉案不当言论,同意向原告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