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海的罗女士经朋友邀请,参加了某公司举办的“三八女王节”活动,并抽中大奖,奖品为一辆林肯轿车。
但让罗女士没想到的是,活动结束后,主办方通知罗女士,奖品原来都是内定给员工的,只能送给罗女士一辆车模作为“奖励”。对此,罗女士非常气愤,在与活动组织者协商无果后,她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活动主办方需按照约定向罗女士交付一辆林肯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