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拟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短信或电话

2020-09-01 09:18:02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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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为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的接入服务及通信资源。用户未明确同意的,视为拒绝。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应当停止。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电话。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依托“谢绝来电”平台提供“谢绝来电”服务,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记用户关于商业性电话的接收意愿,并依据用户意愿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防侵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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