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浪科技报道,近日,小米与中山米家电器有限公司(已更名)等相关方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尘埃落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决,小米终审胜诉,将获5000万元赔偿,以及由对方支付诉讼费用。
据报道,小米2010年成立之后,使用创新性的互联网商业模式进行品牌推广,在2011年,就因小米手机一代的发布,凭借互联网传播成为现象级明星品牌,积累巨大人气,受到行业内外众多效仿。被告公司于2011年趁虚而入,对小米进行“蹭热点”,注册商标“小米生活”在挂烫机、风扇、电磁炉、电饭煲、冰箱等商品上,销售额高达6118万元。
不仅是注册相关商标,在宣传语、包装设计、推广策略上,被告在天猫、京东等网店全方位地摹仿小米公司的“小米生活为品质而生”“我们只做生活中的艺术品”商标、字号、橙白配色等,采取多种行径涉及恶意攀附小米品牌价值,最终引起纠纷。
而且在去年中旬,小米已经在案件一审中胜诉。5000万元的罚款为适用三倍惩罚倍数的惩罚性赔偿,赔偿性惩罚作为打击恶意侵权者的重要法律武器,法院还判令被告在多个电商平台刊登消除影响声明,有助小米品牌保护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