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支付”被诉侵犯专利权 一审判决驳回诉讼

2020-01-01 20:25:57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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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0月,因认为微信“扫码支付”侵犯专利权,北京微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将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12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微信扫码支付服务未落入两原告主张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没有侵犯第200610168072.2号、名称为“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判决驳回两原告的诉讼请求。

  据介绍,“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和方法”发明专利既要求保护一种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系统,也涉及如何实现采集和分析多字段二维码的方法。

   而腾讯公司表示,微信支付作为支付渠道,其二维码为单字段,而原告专利为“多字段二维码”,其二维码会包含有特定商户信息,与微信支付的运营模式并不相同。二维码的采集、解码、辨识都是现有技术,不能说在专利中对字段进行了人为割裂,就成了对方的独有保护范围。

  经审理,北京知产法院认为,虽然微信扫码支付在采集、辨识等步骤上与涉案专利部分相同,但在分析、解码阶段的技术与涉案专利并不相同。法官表示,相关法规表示,专利权人不能再技术特征不同的情况下,将不属于保护范围的技术利用等同原则重新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以“两头得利”。

  综合全案证据,法院认定微信扫码支付未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两原告公司关于微信扫码支付侵犯了涉案专利权的主张不成立,故一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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