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自日本魔幻系列小说《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的古装电影《妖猫传》创下近十年华语片在日本电影市场的票房新高。日前,《又遇白居易》剧本著作权人史先生认为陈凯歌导演的电影《妖猫传》抄袭了自己的剧本,将导演陈凯歌及出品方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公开致歉,并在发行电影《妖猫传》(含海外版)时为自己署名。昨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史先生称,2016年5月,电影《又遇白居易》筹备时曾通过独立制片主任苏先生邀请陈凯歌担任艺术指导。苏先生通过微信将电影剧本转发给了陈凯歌,后传回消息称但陈凯歌并无拍此本子的意愿。此后,《又遇白居易》因故未能拍摄完成。
到2017年7月底,电影《妖猫传》发布宣传片,史先生发现该片的场景、人物、时间、地点与自己的剧本一模一样,因此认定剧本被《妖猫传》抄袭。他认为,两份剧本中存在25项重合之处,不是巧合。
据媒体报道,在庭审中,陈凯歌本人并未出席,而他的代理律师则在庭上表示《妖猫传》系片方根据日本作家梦枕貘的原著小说《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合法改编而成。至于这位史先生,陈凯歌并不认识,也没接触过他的剧本,抄袭之说无从谈起。
代理律师进一步辩诉道,原告所谓剧情中“佛教大师的人物设置、浪潮、船、石桥”等等,均不是作品的“独创表达”,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特定场景、公有素材类元素,任何人在任何作品中都可以使用该等元素。就此,陈方代理律师提出申请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悉,《妖猫传》中国票房报收5.3亿元人民币,自2月24日正式在日本上映后,票房累计超过16亿日元票房(约1亿人民币)。